既然,我们致良知离不开见闻,那么,如何致良知呢?
王阳明深情地说了下面这段话:“你那点良知,正是你自己的行为准则。你的意念所到之处,正确的就知道正确,错误的就知道错误,不可能有丝毫的隐瞒。只要你不去欺骗良知,真真切切地依循着良知去做,如此就能存善,如此就能除恶。此处是何等的稳当快乐!这些就是正念头(格物)的真正秘诀,致良知(致知)的实在功夫。若不仰仗这些真机,如何去正念头?关于这点,我也是近年才领悟得如此清楚明白的。一开始,我还怀疑仅凭良知肯定会有不足,但经过仔细体会,自然会感觉到没有一丝缺陷。”
我们先放掉王阳明致良知的方法,来谈一个名词,它的名字叫:直觉。
我们今天对直觉的定义是:没有经过分析推理的直观感觉。
不过,还是荷兰哲学家兼数学家鲁伊兹?布劳威尔对直觉的定义最有深度和趣味。他说,直觉就是意识的本能反应,不是思考的结果。大概是意识的源反应,比以语言要素通过逻辑关系构建的反应系统要更加高效、更具准确性。只是能引起意识源反应的机会很稀少。也许人类在语言意识未建立前,依靠的就是这种意识的本能反应——直觉。而当人类语言意识建立后,到今天,这种本能就逐渐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