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墨子的兼爱学说,后期墨家认为,它的最大特色在于“兼”,也就是广泛包容。《小取》篇说:“爱人,待(有待于)周(周全包容)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不失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而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要等到所有的马都不骑),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这是说,人要爱一切人,才算爱人;而不爱人,则不需要不爱一切人。这与骑马不同,人不需要骑遍所有的马才算骑马,只要骑过几匹马,就是会骑马了。至于不骑马的人,则必须不曾骑过任何马才算数。这是爱人与骑马不同的地方。爱人待“周”爱世人,乘马则不必待周乘万马。
事实上,每个人都有少数心爱的人。举例来说,人都爱自己的儿女。因此,一个人仅仅爱几个人,不能算是泛爱众人。而从反面来看,一个人如果对某个人加以伤害,那就足以说明他不爱人。这是墨家的观点。
为“兼爱”辩
当时,反对后期墨家这种观点的,主要有两派意见:其一认为,天下之人无数,一个人怎能做到爱天下人?这种反对意见被概括称作“无穷害兼”;第二种反对意见认为,如果未曾爱某个人,就是未曾爱天下人,那么,杀一个强盗就违反兼爱的宗旨了,这种反对意见称作“杀盗,杀人也”。后期墨家就运用他们的“辩”来驳倒这些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