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太后既允听政,当然陟赏功臣,升王峻为枢密使兼右神武统军,袁为宣徽南院使,王殷为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郭崇威为侍卫马军都指挥使,曹威为步军都指挥使。惟三司事宜,权命陈州刺史李充任。
忽接到兖州奏牍,乃是节度使慕容彦超,拿住前飞龙使後匡赞,押送东都,因有此奏。郭威待匡赞解到,便令押送法司,与刘铢、李洪建两犯,一并审讯,定谳后刑。嗣经法司呈入谳案,谓後匡赞、刘铢、李洪建,已一并伏罪。匡赞与苏逢吉、李业、阎晋卿、聂文进、郭允明等同谋,令散员都虞侯奔德等下手,杀害杨、史弘肇、王章。刘铢、李洪建党附李业等,屠害将相家属,供据确凿,罪应诛夷。惟李业尚在逃未获,宜移文陕州,勒令节度使李洪信,速拿业赴阙,并案正法云云。威乃飞使赴陕,勒交李业。业前时奔赴陕州,正因节度使李洪信,为业从兄,欲往投靠,洪信知业闯祸,不敢容纳,挥令他适。业西奔晋阳,道出绛州,为盗所伺,利他多金,杀业夺货而去。洪信闻郭威入都,恐防连坐,遣人捕业,查知为盗所杀,便即奏闻。使人在途,与朝使相遇,一并入都,报知郭威。威遂将全案处置,奏闻太后,太后当然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