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移风易俗
在民国风俗的变迁中,政权的积极干预,曾产生相当影响。这其中包括当权的民国政府和进行革命斗争的共产党政权两种类型的努力作用。由于两者本质的不同,它们所做的移风易俗的工作,其指导思想与方法也就不同。前者采用硬性命令的方式,虽不乏改良社会的意图,但其根本目的是为维护统治秩序;后者虽也使用行政手段,但更注意发动群众,以移风易俗促进人民革命。
一、渐进改良式的移风易俗
民国建立不久的1915年7月,教育部即成立了“通俗教育研究会”,致力于改良小说、戏曲及与普通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以挽颓俗,而正人心”[20]。经过努力,短短一年时间,就在全国设立了236家通俗图书馆。对于小说,规定奖励那些宗旨纯正,有益于国家社会的,思想优美、有益于世道人心的,灌输科学知识、有益于文化发达的;而对于宗旨乖谬、妨碍社会秩序,内容淫邪、违反良善风俗的小说则予以禁止。在通俗教育研究会的提议下,教育部对《黑奴吁天录》、《爱国二童子传》等小说给予了褒奖。警察厅则对《花柳繁华梦》、《迷魂阵》、《风流分尸案》、《风流太守》、《名妓争风》、《风流现形记》、《男女串骗奇谈》、《妻妾吃醋》、《欢场梦》、《美人蛇毒计》、《花柳梦》、《尼姑现形记》、《九屋龟》、《新贪欢报》、《姑娘思女婿》、《大姑娘十八摸》、《姐夫戏小姨》、《小大姐偷情》、《绣榻野史》、《肉蒲团》、《房中奇术》、《灯草和尚》、《金瓶梅》等小说予以查禁。应当承认,这些黄色读物的查禁,在当时的条件下虽没能贯彻到底,但对于社会风气的改善还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