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战场需要,车战用的戈越造越长,相应的短戈则交给步兵使用。河北省易县燕下都曾出土大量铸有燕王名的铜戈,湖南省长沙市浏城桥也出土过春秋晚期铜戈,其中最长的戈柄居然超过了三米,最短的则只有一米四。
正因如此,在车兵作战方法被淘汰之前,中国的“五兵”,即五种主要兵器是:戈、殳、戟、酋矛、夷矛。到战国中后期,秦国的军队仍然大量装备使用所谓“吕不韦戈”——出土于陕西省临潼县西杨村的“吕不韦戈”,在戈正面有篆字铭文十九字,内容为“五年,相邦吕不韦造,少府工室阾丞冉,工九,武库”。其中,“五年”显然说的是兵器的铸造时间,即秦王政五年;“相邦吕不韦造”是说武器的督造,是由秦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相邦(汉朝因避讳刘邦之名,将相邦改为相国)吕不韦亲自负责的。相邦之下,则有工师、丞、工匠,三级管理。工师差不多就是今天的兵工厂厂长,丞就是车间主任,而工匠就是一手责任人,一旦发现问题便要逐级追究,你晓得的——轻则砍手砍脚,重则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