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个人的特有善在恩赐和仁慈与上帝、与非被造的善的联合中得以实现,非被造的善是高于所有人类善和所有在教会中发现的被创造的善之间的交流的教会之共同善——一种超越的共同善的,这种超越的共同善不再是要被实现的实践善,而是坚持它的存在着的善。在这一意义上,法兰西斯·德·维多利亚写道:“在物质的有机体中,自然的部分直接为了整体而存在。但是在教会中,每个人至少直接地和主要地只为了上帝和他自己存在,因为,既不是恩赐也不是信仰、不是希望、不是任何其他超自然的形式就好像存在于它的对象之中那样直接地存在于整个共同体之中。”[22]
另一方面,个人的特有善,作为一个个体,也即作为被造的整体的一部分——这一整体的首领是道成肉身之道 (Incarnate Word),不仅次于这一整体神圣的共同善,而且也次于人类善的集合和被造善之间的交流的集合,被造善在这一整体中来自恩赐与非被造的善的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