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如果花手摇过你,我俩就能在一起?」 这是一个霸道总裁跌下神坛,一步步爱上沙雕女主的甜文。 1 我,顾昊天,一个平平无奇的霸道总裁。由于扛不住家里的压力,我被迫娶了沈家的沈莎莎。 早晨上班,椅子还没坐热,助理就慌慌张张地告诉我:「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把佩佩小姐推下楼啦!」 我记得我和沈莎莎说过,佩佩只是我的妹妹,没想到她还是动手了……啧,我果然低估了女人的嫉妒心。 我在医院门口揪住了沈莎莎。 「沈莎莎,我警告你,你要是再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就从我家滚出去!」我对沈莎莎没有感情,我和她都清楚,这只是一场商业联姻。 「顾昊天,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闭嘴!我不想再听你狡辩。」 果然和我猜想的一模一样,沈莎莎妄图用她那苍白无力的解释来说服我,可为了霸道到底,本总裁是不会听她解释的。 「不是,顾昊天,你听我说清楚行不行……」 我转身离去,她的声音在身后渐远。 第二天,正当我以为沈莎莎已经消停的时候,公司楼下突然传出震耳欲聋的嘈杂声。 「顾――昊――天――」 我打开窗户,发现楼下聚集了几辆拉着音响的小货车。 沈莎莎手拿麦克风站在前头,像极了民歌会的主持人。 「余佩佩她是故意摔下楼梯的,不是我推的!」全损音质听得我头都要炸了。 我赶紧下楼,希望能赶在沈莎莎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之前赶到现场。 「余佩佩,爱要大声说出来!你喜欢顾昊天就去追吧,不要再对我这个小可怜下手啦――」 好,十分好,顾家的脸都被这个姓沈的给丢光了。 「女人,我劝你不要玩火!」我伸手夺走她的麦克风。 「顾昊天,如果你对我能耐心一点,听我解释,我俩好好交流,是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一时之间,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只好默默看着沈莎莎离开的背影,心烦意乱。 直到管家的电话打断了我的思绪: 「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把家里的实木楼梯全都拆了,家里只剩电梯和滑梯啦!」 她又来了! 我赶紧让助理拨通了沈莎莎的电话: 「女人,你到底想耍什么把戏?」 「顾昊天,为了保护每个你的追求者的安全,让她们不再摔倒。我作为总裁夫人,有必要清除所有不安全因素,让大家满怀希望来,安安全全走!」 你……好你个沈莎莎!我就不信我治不了你! 2 治她的方法我找到了。 三个月后,我有一场重要的晚宴要参加,我打算带着沈莎莎一起。 为此我专门请了礼仪老师来家里给沈莎莎上课,她学得不错,不捣乱时简直称得上仪态万方。 但为了挫挫她的锐气,我必须得挑刺。 「不错,但还不够精神。」 「不够精神?」 沈莎莎受打击的样子,让我心里暗爽。 我摆出一副专业姿态,点点头说:「对,你说话的时候不够有中气,走路的动作也不够有力量。」 沈莎莎听完我的分析,托着下巴陷入了自我怀疑。 我满意地笑了。 小样,本总裁还治不了你? 第二天,我接到了做饭阿姨的电话。 「总裁,不好啦不好啦,夫人今天从起床开始就一直在磨刀,我怎么劝也劝不动,我怕夫人想不开要做傻事啊!」 我赶紧回家。 「女人,你的命是我的!我不准……」 「哎,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吃肉要变瘦,路还长别猖狂,以后指不定谁辉煌。」沈莎莎放下刀,腔调七拐八绕。 我对她奇怪的押韵表示皱眉疑惑。 沈莎莎大步走向客厅的落地窗,我连忙拉住她:「女人,你不要想不开……」 她挣开我的手,「哗」地一下拉开窗帘,窗外暖阳像一盏硕大的聚光灯,把光都打在她身上。 「做人不要太攀比,踏踏实实做自己,如果非要比一比,那就比比激光雨,U、R、B、B、R……」 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天。 我看到沈莎莎随着鼓点摇着花手,胯部左右摆,手臂上下摆,甩头甩出了六亲不认的节奏。 本总裁头疼眼睛辣,甚至想自我了结。 管家慌慌张张地掐断客厅里播放的 BGM,我颓败地坐在沙发上,拿起手机,看到了今早沈莎莎发给我的微信: 「顾昊天,这样是不是很精神?」 白色对话框下,是她分享的快手的短视频——「实力派精神小伙」。 我想起前阵子沈莎莎二刷《延禧攻略》,抱着手学着魏璎珞的样子说:「喜塔拉尔晴,本宫劝你谨言慎行!」 她嘴上喊的是喜塔拉尔晴,其实是在冲我说。 靠,我明白了,我是真治不了她。 我回她:「沈莎莎,你不用那么精神了,我认输。」 3 晚宴那天,沈莎莎换上了我送的白色长裙。她在镜子前蹦跶个不停,转头问我好不好看。 暖黄色的灯光像一团软软的棉花糖,温柔地融进她耳后的碎发。 我对上她弯弯的笑眼说:「好看。」 说完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夸她。 灯光朦胧,我想走近点看清她。 近些,再近些……只差一厘米,我的手就可以触碰到她的脸。 「啪」,沈莎莎突然拍开了我的手,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 我有一瞬间的心慌。 「别爱我没结果,除非花手摇过我。」她双手转出花,「U、R……」 「女人,本总裁命令你停止摇花手,时间快来不及了。」 我牵着她上车,严重怀疑她是在故意破坏气氛。 沈莎莎在晚宴上倒是很会营造气氛。 她一改往常的不靠谱,大方得体地与每位宾客交谈。 但话说多了会口渴,她已经喝了六杯酒,脸上爬上了两朵红晕。 我把她按到角落里,让她坐着休息,我去车上拿解酒药。 我回到宴会门口时,宴会的主持人正主动与沈莎莎攀谈。 我听不见他们的说话声,但我看到主持人指了指舞台,而她晕乎乎地点头。 完了,要坏事。 「等等,沈莎莎。」我一路小跑,试图阻止他们,却看见沈莎莎提着裙摆,在众人的注视中上台了。 「不——」我扒开人群,一切为时已晚。 动次打次的音乐响起时,我顾昊天,在霸道总裁的圈子里,应该是再也混不下去了。 「激光雨现已看够,小曲儿属实很难受,如果你想更优秀,baby 打了扒了舅。」 我无奈地闭上眼,不敢看,真的不敢看。 「顾先生,您夫人很优秀呢。」主持人叫住绝望的我,「您看看,大家都很羡慕您。」 我睁开眼,看到台下的总裁们一个个都跟迷弟似的眨着星星眼。 朋友们,醒醒啊!你们可是霸道总裁,怎么会被精神老妹儿迷惑呢? 有几位别家的总裁夫人,也走上舞台跟着摇。 我仔细看了一会儿,发现沈莎莎跳的舞有改编,曲子也重新编过,现场气氛很活跃。 她在灯光闪闪的舞台上,像是个精灵穿梭在云端。 沈莎莎对上我的视线,得意地冲我挑眉。 也许是事情过于荒唐,或是音乐颇具感染力,总之,我忍不住对她笑了。 奇了怪了,她总是有她自成一派的姿态。 4 自晚宴那天起,沈莎莎的微信提示音就再也没停下过。 「女人,在和谁聊天?」她对着手机傻笑的行为,让我觉得头上突然有点重。 先不说我们俩有没有感情,她好歹也是个有夫之妇吧? 「叶先生啊。」她举起手机,在我眼前晃了两下。 叶狂风就叶狂风,才认识多久,这女人就「叶先生」「叶先生」的叫? 叶狂风这个疯子,抢女人都抢到我发际线上了。 我很冒火。 「总裁,您确定要和叶总争这单生意吗?」助理的语气有点迟疑。 我点头,「是龙你给我盘着,是虎你给我卧着,总裁圈子上呢,没有将与帅,只有实力这一块……」 看到助理不可思议的目光,我赶紧停嘴。 靠,我被沈莎莎这个死女人洗脑了。 每晚的快手外放,社会语录已经深入我心。 要不是急着去应酬,我一定马上回家,把她手机里的快手给卸了。 5 叶狂风看到我进包厢时,表情很是震惊,显然没想到和他抢生意的人是我。 我在圈子里的评价相当好,一表人才,能力出众。 与我相比,叶狂风的商业才能毫不起眼,抢女人和喝花酒的本事倒是人人皆知。 包厢里,我与客户谈笑风生,合作想必是板上钉钉的事。 「来来来,再干一个。」叶狂风喝了三轮,仍旧不见醉意,客户夸了他好几次「豪爽」。 身边的助理已经被喝倒,我只好硬着头皮喝了两杯。 晕晕乎乎地回到家,接到了助理的电话:「总裁,不好啦,那单生意被叶总抢回去了,客户说酒量多大,世界多大……」 「算了,这种客户,顾氏不要也罢。」客户无所谓,但输给他,我心里难免挫败。 沈莎莎去厨房给我倒了杯蜂蜜水,我瞥见叶狂风给她发了消息。 不仅炫耀他做生意比我强,而且还要约沈莎莎出去跳社会摇。 「女人,把他给我删了。」我气不打一处来。 「表面夫妻没有干涉对方交友的权力。」她死死地捂住手机。 「你……」 酒劲上头,后来的事情我已经记不清,沈莎莎说我那晚又是跟她撒娇,又是一哭二闹的,逼着她把叶狂风删了。 怎么可能,这谎话也编得太荒唐了点。 只不过我朦胧间记得,我醉后睡不安稳时,她坐在沙发上,给我哼了一晚上的歌。 歌声婉转,曲调沉沉,让我莫名的心安。 「女人,唱歌好听可能是你仅有的优点了。」第二天晚上,略有失眠的我走进她的房,坐上她的床,「今晚继续唱。」 「不唱。」沈莎莎将我赶出房间。 结婚快有半年了,我们一直是分房睡的,我还记得那时我霸道地说:「女人,我是不可能会爱上你的,所以我俩分房睡。」 虽然现在是我主动要求睡一块,但喜欢听她唱歌,与爱无关。 沈莎莎半个身子探出门口,歪着脑袋问我:「日落西山你不陪,东山再起你是谁?」 我被她噎得说不出话。 6 最近诸事不顺。 先是抢叶狂风生意失败,再是公司被竞争对手打压,还和家里的老头子吵了一架。 「顾昊天,你连个总裁都当不好,你能不能学学你大哥!」我是老三,老头子从小拿我和大哥比,可我哪能比得了? 大哥是霸道总裁的典范,霸道邪魅狂狷有头脑,几乎小说里的总裁原型。 「我就是比大哥差怎么了?我就是一个普通总裁。」 「滚!顾家从不缺普通总裁。」 吵了一架之后,我离开顾氏主家,驱车前往自己的别墅。 「走吧,顾昊天。」沈莎莎站在别墅门口,脚边是三个行李箱。 我诧异地问她要走去哪,旅行吗? 「不是我去哪,而是『我们』去哪。」她指向二楼的阳台,管家和阿姨们冲我俩挥手道别。 「你不是被赶出顾家了吗?别墅也被顾爷爷收走了。」 走就走,大不了等会儿我再去买一栋新的。 「先生,一共四千元,您的卡刷不了呢。」 我带沈莎莎出门吃饭,没想到临结账时,身上带的卡都刷不了,估计全被老爷子给冻了。 我全身上下只剩两千块现金。 沈莎莎也开始掏包,一顿翻翻找找,我们凑够了四千。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在「钱」方面感到憋屈。 当沈莎莎把一把钢镚拍到桌上时,我的憋屈在丁零当啷中达到了巅峰。 「沈莎莎,我是不是很失败?输给叶狂风,永远赶不上大哥的步伐,被顾家扫地出门,现在甚至都付不起饭钱……」 「饭钱是小事,拜过把子发过誓,这顿咱先 AA 制嘛。」她拍拍我的肩。 嗯?这突如其来的安慰是怎么回事?怎么莫名其妙还有点暖心? 精神语录好像也没有那么刺耳了。 7 「钱我先付吧。」沈莎莎带着大墨镜,交完了房租,像招呼小弟似的招呼我搬行李,「扛上来。」 我们在老巷子里租了一间房,又小又旧,位置偏僻。 「知足吧顾少,一百多平的房子对普通家庭来说算不错了。」沈莎莎让我跟着她一块下楼买生活用品。 不错?哪里不错了?一整间屋子还没有家里的次卧大。 房子的事情暂且不说,出行的交通工具更让我大跌眼镜。 「你骑这部黄的还是这部黑的?」沈莎莎扭动把手,小电摩托嗖地开出十米远。 「女人,你在开什么玩笑?」 让本总裁骑这个四面漏风的电摩托?不可能! 「可你的车已经被顾爷爷没收了。」沈莎莎摊开手,「不骑就不骑啰?」 「不骑,」我不屑地转身,「我宁愿走路。」 三个小时后,本总裁真香了。 我每回走到腿酸的时候,这女人就坐在电车上,一脸轻松地问我:「你行不行啊,顾昊天?」 我怎么可能不行?我一定能到达终点的。 于是我坐上了那女人的后座。 「女人,开快点,我们被后面的美团外卖超过了。」我坐在后座,被前车喷了一脸尾气。 「我们开的是电驴,人家开的是吃油的摩托。别和外卖小哥硬碰硬,人家受的是伤,我们丢的是命。」 沈莎莎让我抓好,她要加速了。 我还没想好抓哪里,车子已经加速冲向前。慌忙之中,我搂住了她的腰。 心跳也在跟着她加速。 8 别墅和豪车没了都是小事,我是个正儿八经的总裁,只要在公司坐着就有收入。 我正准备推开我总裁办公室的门时,就被助理一把拦下。 「三少,不好意思,顾老爷说顾氏已经没有您的总裁位置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本总裁从成年那天起,就接管了这家公司。 霸道总裁都当了快七年,你现在竟然说这没有我的位置? 这总裁办公室还有谁能坐? 我一脚踹开办公室的门,王霸之气扑面而来。 「三弟,从今天开始,这家公司由我来管,至于你……」大哥看见我的失态,嫌弃地皱眉,「要么回去和老爷子服软道歉,继续混口总裁饭吃;要么就在外面自生自灭吧。」 大哥事事都压着我一头,现在连我管的公司都要抢。 气血上涌、血液逆流,都无法形容我那一刻的愤怒。 我抄起拳头就要打上去。 「三少,我们也不想难为你,」安保人员对我抱歉地笑,「请您出去吧。」 保镖围上来,把我架出公司门口。 我狼狈得像一条丧家之犬。 我从六岁起就开始学习怎么当一个精英总裁,除了做总裁,其他的我都没做过。 可现在,总裁当不了。 明明只要和低头和老爷子道歉,我就能重回总裁办公室。 可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已经不想再按着老爷子的标准,走大哥的老路,当一个属于顾氏的霸总。 我想活成我自己,哪怕我平平无奇。 就像沈莎莎,在千篇一律的傻白甜总裁夫人中,还是坚持着自己沙雕的本质。 我很羡慕这样的她。 我问沈莎莎,我该怎么办? 沈莎莎捧起我的脸,无比认真地对我说:「顾昊天,你可以学,学着做其他事情。」 我极少看见她这副认真的神态,上一次见到,还是我们婚礼那天。 她也是这样看着我,眼神没有半点偏移地说:「我愿意。」 无论贫穷还是富贵、健康还是疾病,一生一世忠于他,陪伴他。 只是如今,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总裁,担待不起沈家的那句「好好照顾莎莎」。 「沈莎莎,沈家将你托付给我,是想让你当一个幸福的总裁夫人的,不是让你重回市井烟火的。」 我死死地抓住她的手,声音止不住颤抖,「可我现在已经不是总裁了,甚至没有任何身份……你还是回去找老爷子吧,他不会迁怒于你,你还能过上原来的生活……」 我嘴上劝她回顾家,可手却放不开她。 从豪华别墅到老街长巷,身边的人和景不停更换,我什么都没有留下。 那些被夺走的东西,我都没有求着老爷子要回来。 可我偏偏想留下她。 「顾昊天,你什么身份?」她挣开我的手,走进卧室,一室光彩黯淡如灰。 「我俩可是表面夫妻,」她把重音放在「夫妻」两个字上,我的指尖骤然回暖。 她把一套休闲装扔进我怀里,扬起下巴示意我换上,「总裁是当不成了,今天就跟着我做点打杂的工作,干不干?」 我麻溜地换好衣服,沈莎莎理了一把我的衣领说:「只要小伙精神在,到哪都是实力派。」 窗外是绿叶新碧,斑驳开裂的墙皮遇上阳光,像是有新生要破壳而出。 「你说得对。」 9 我一直以为,沈莎莎每天的日常生活要么是待在家里刷快手,要么是出门搞事。 电驴停在舞蹈培训机构楼下,我发现沈莎莎原来不简单。 舞蹈室的学生喊她沈老师,沈莎莎点点头,让他们先热身。 「女人,想不到你还是个舞蹈老师,教什么的?社会摇还是转花手?」我很诧异。 沈莎莎蹲下来调音响,葫芦丝的声音熟悉又悠长。 「彩云之南,我心的方向,孔雀飞去,回忆悠长——」 沈莎莎竟然是个民族舞老师?! 她一脸骄傲地看着我,满脸都是「不好意思我就是那么厉害」的表情。 「女人,你花手女王的人设崩了。」 沈莎莎跳了一早上的舞,汗像水龙头似的哗哗直流,我丢给她一条毛巾。 她睫毛上的水,鼻尖上细细密密的汗,都隐匿进白毛巾里。水气蒸腾,衬得她细腻的眉眼似烟似雾。 我突然觉得她离我很远,咫尺之间,是两个世界的距离。 她不受束缚,不惧流言蜚语。众人以世俗眼光批判她,她回以众人社会摇。 想当舞蹈老师就当,想摇花手就摇,她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她能抓得住自己的命。 我呢? 从前,我坐在总裁办公室,每天签合同、见客户,完成顾家的任务。没有哪笔生意是冲着我来的,都是冲着「顾」来的。 现在,我是不是也能像沈莎莎一样,抓住自己的命呢? 有一滴为自己而流的汗水,该多好啊。 「你行的,顾昊天。」沈莎莎给我打好领带。 我决定找工作。 穿上久违的西装,我骑着电驴小黑直奔招聘场地。 10 找工作对我来说轻而易举。 我顾昊天名校毕业,曾在顾氏当过五年的总裁,无论是学历还是工作能力,那都是不容小觑。 「顾三少,不好意思,我们很想录用您,但顾老爷在圈里放话,哪家公司敢帮您,就是和顾氏作对……」 被第十二家公司拒绝,我开始灰心。 老爷子做事不留余地,同类公司受顾氏影响,是绝对不敢用我的。 难道我真的要放弃? 「年轻人,要不要去我那?」一位大叔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得豪迈又朴实,眼角细细的鱼尾纹像一颗飘在空中的稻草。 是救命稻草。 「原来你真的要抓草啊。」沈莎莎戴上手套,帮忙把饲料倒进木槽后,我跟着铺上了一层干草。 「嗯呃——」我刚想回答,就被来者中气十足的叫声打断了。 「草泥马!」 「女人,管好你的嘴,不要说脏话……」 我刚想教训沈莎莎,就见她手指轻点那只上前吃草的羊驼,一人一羊语言不通仍旧聊得热火朝天,已然将我隔绝在外。 我低头默默铲草,鼻尖那股青草专有的清凉味道提醒我——我跨界了。 从一个养尊处优的总裁,变成一个勤勤恳恳的农场工,每天的工作不再是批阅文件,而是照顾羊驼。 如果我去参加一档《跨界总裁》的综艺节目,一定能靠高超的电驴驾驶技术晋级总决赛,再靠喂羊驼这项出其不意的技能,夺得「跨界之王」的冠军称号。 「小天啊,我看你的简历,你之前当了五年总裁,现在在农场工作,相比以前应该会有落差感吧?」老板农叔是个友好的农场主,他总愧疚对我大材小用。 我赶紧回他:「没事,做人不要太攀比,踏踏实实比自己。」 不好。 一时嘴快,竟然把沈莎莎的口头禅说出来了。 「如果非要比一比,那就比比这激……」沈莎莎张口一接,我顿时想起被激光雨支配的恐惧。 为了不吓到农叔,我连忙捂住了沈莎莎的嘴。 「比什么?」农叔很好奇。 「比比这激……激发羊驼食欲的本领。」我微笑道。 唉,我当初要是有这随机应变的能力,也不至于吵不赢老爷子。 11 农叔说,剪羊毛是农场每年最重要的工作。剪羊毛该剪多少、剃刀的运行轨迹、如何安抚被剃毛的羊驼,都是学问。 「小天,等会儿有个大客户要来农场参观,我得陪客户。」农叔把剃刀递给我,「你也看了这么久了,自己上手试一下。」 第一次接手这么重要的工作,我心里有些虚。 「不慌,随便哪只都行,就当积累经验了。」农叔看出了我的不自信,大手一挥,让我随便选一只剃。 「随便哪只都行?」我再次确定。 「对。」 得到农叔的肯定,我选择了羊群里那只最白的羊驼。 老实说,我不爽它很久了。 它眯着眼嚼着草,懒洋洋的姿态和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几乎一模一样。 我一手拿着剃刀,一手拽着它的牵引绳,它一步不挪。僵持之中,它突然朝着门口「呃嗯呃嗯」地叫。 是沈莎莎来了。 「顾昊天,你要对小白做什么?」沈莎莎冲上前抱住它。 「剃毛。」我冷笑道。 如果说小白是小白脸,沈莎莎就是那个包养它的富婆。 她每天一下班就往农场跑,不是为我,是为它。不仅给它准备爱心便当,带它遛弯散步,而且渴了给它喂水,热了给它扇风。 看得出来,它在沈莎莎心里的重要程度,已经远远超过我了。 可我还不能明着跟它计较,因为它只是一只羊驼。 「真的要剃吗?」沈莎莎语气不忍,看向我的眼神里都带着涟涟水光。 「……要剃。」我避开她的眼神。 哼。 要不是我定力好,差点就心软了。 12 小白四仰八叉地躺在断毛台上,我把剃刀贴在它的肚皮上。 「顾昊天,少剃一点行吗?」沈莎莎轻拍小白的脑袋以示安抚。 「不行。」这羊毛剃多少都是有讲究的。 「那能不能别从它的肚子开始剃?它很害怕呀,昊天。」沈莎莎眨眨眼。 女人,你以为撒个娇、叫个昊天就有用了吗? 「那……从后背开始剃。」我把手移开。 咳咳,也许是有那么一点用。 手中的剃刀紧贴小白的脊背,我顺着纹理一点点划开羊毛的认真程度,堪比我六岁时第一次在字帖上练字,一笔一画绝不马虎。 手起刀落,小白除了脑袋是毛茸茸的,其他地方都成了光溜溜的。 我告诉沈莎莎,如果小白不剪毛,夏天会很热,还容易生病。 小白闻言瞪着我,显然很不买账。 「顾昊天,小白的耳朵压下去了,你……赶紧躲远点!」小白挣脱了沈莎莎的牵引绳,直直朝我跑来。 难道它要…… 「喝,tui,tui,tui。」小白一个甩头就给我来了个口水三连击。 「我,miss,miss,miss。」 好险,要不是我在顾家学过两年闪躲格斗术,恐怕真的就要被它 tui 到了。 我和小白你追我赶,绕了农场一大圈,我忍不住回头数落它:「小白,我每天给你喂双倍的牧草,你个白眼狼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论白眼狼,三弟你称第二,还有谁敢称第一?」淡淡的口吻,熟悉的傲慢。 「昊天哥哥,你怎么……弄成这个样子?」娇滴滴的嗓音里尽是震惊和嫌弃。 是大哥和余佩佩。 刚刚一番折腾,我身上的工作服沾了草屑和羊毛,膝盖还被溅了两个泥点。而他俩一身考究,手工定制的西装和黑色半裙,手上拿着文件,俨然一副精英做派。 小白一看形势不对,撒丫子就往边上跑。 他们目光灼灼,而我昂首挺胸,却还是手足无措。 我的自信在这一刻,好像跳崖自杀了。 13 他们是来农场谈生意的。 余佩佩让我去跟大哥服软,好快些回顾家。 她像小时候一样,想过来拉我的手。但窥见我手掌落灰,沾了两根干草,她立马把伸出的手收回。 尴尬在我掌心炸开,连手掌上的草屑都变得扎手。 我从前还坐在办公室当总裁时,也会嫌这脏。 「呼呼呼——」 沈莎莎大步走向前,一把拽过我的手,鼓起腮帮子把草吹飞,伸手把灰拍掉,动作一气呵成。 她握住我的手,在我耳旁低声一句:「精神小伙,不请自来。」 「爱来不来。」我悄悄扣紧她的手。 「沈莎莎,是不是你吹耳旁风,让昊天哥哥离开顾家,陪你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玩泥巴的?」余佩佩死死地盯着沈莎莎。 「是我自愿的。」我把沈莎莎挡在身后。 「你离开顾家,就是为了在这打工?」大哥摆手,让咬牙切齿的余佩佩往后站。 他不屑地扫了我一眼,「你要是觉得当总裁太难了,就是回去混吃等死也比干这些不过脑的工作好,省得拖累弟妹跟你一起遭罪。」 「我……」拉低沈莎莎的生活质量,的确是我任性了。 「大哥,顾昊天做的不是不过脑子的工作。」沈莎莎站出来反驳。 记忆中那些困顿时刻,她都是这样站出来鼓励我。 「顾、顾总,在剪羊毛这方面,小天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小伙。」农叔抱着西装外套匆匆赶来,难得穿一次正装,衬衫领口都被汗濡湿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想我也不需要说。 老爷子曾经说,霸道总裁不需要什么支持鼓励,哪怕孤立无援,只管霸道到底就完事了。 我一直信奉这句话,直到这一刻我亲身感受后才发现:总有一些夜晚需要星光,总有一个十五需要月圆。 黑夜茫茫,我有时也需要光。 虽然我从前也是霸道总裁,但我不得不承认,霸道总裁有时候挺令人讨厌的。 霸道过了头,就会完全以自我为中心。 像我从前总不爱听沈莎莎解释,像我大哥现在这个冷笑。 「呵,怎么证明?」 「呵,tui。」 小白支援得最晚,所以一来就放了个大招。 14 顾家上到老爷子,下到保洁阿姨,都说我是资质最平庸的少爷,难成大哥这样的 S 级霸总。 从小到大,大哥方方面面都优于我,所以他答应和我比赛这件事,出乎我意料。 「我倒是想看看,你离开了顾家,到底长了什么本事。」 虽然大哥嘴上是这么跟我解释的,但他刚刚一听到比赛内容有剪羊毛,眼神就没从羊驼的身上离开过。 「第一场比赛,是品牛奶,把牛奶按照新鲜程度排列。」 农叔宣布完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后,大哥斜乜了我一眼,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 对面的余佩佩朝我努努嘴,让我赶紧和大哥认输。 从前我们几个一起上课的时候,我的成绩虽然不算差,但都差大哥一大截。 比起被他当场打败,避免比赛或许是个体面的选择。 沈莎莎瞧见了余佩佩的小动作,双手笔直地比了个大叉,俩人隔空差点打起来。 我决定好好比赛,不能对不起自己身后的支持。 「上牛奶——」农叔朝招呼了一声,农场食堂里的十来个阿姨们端上了六大壶牛奶和杯子。 「6、5、4、3。」十五分钟后,农叔和阿姨们正在确定答案,前四个答案我和大哥俩人都答对了。 「2、1。」 「1、2。」 我俩答案不相同,负责核查的阿姨们很惊讶,经过反复核查后,农叔宣布: 「第一局,小天胜出!」 「不可能,」大哥抓起最后两个杯子,尝了一口,「最新鲜的牛奶应该是有膻味的、不好喝的,我的答案没错!」 「膻味是我们后期调制的,这是个迷惑的易错选项。」农叔揭晓答案。 我举手补充:「生牛奶含有病菌,正经农场不会把有安全隐患的牛奶卖给顾客,煮沸消毒后的牛奶味道其实很普通。」 我和大哥面面相觑,空气仿佛停滞了几秒。 「顾昊天赢啦——」沈莎莎领着农叔和阿姨们为我鼓掌欢呼,大哥的面色沉得可怕。 「大哥,花花世界迷人眼,没有实力呢,您别赛脸。」 我就知道,有沈莎莎在的地方,事情总会往奇怪的方向发展。 沈莎莎转身朝阿姨们嚷,「四个大字,我们一起说——」 「小天第一!」 糟糕的台词…… 等等,我,第一? 没想到,我第一次赢得嘉奖和欢呼,不在商场战场里,而是在农场里。 大伙齐声呐喊,我眼眶一酸。 拨开云雾见青天,原来是这种感觉。 大哥显然还处在迷雾中,因为他喝完了一整杯带膻味的牛奶,还在摇头否定自己。 「大哥,是你太理所当然了,」我直视他,「就像你和老爷子,一直都理所当然地俯视我,而不是正视我。」 大哥比了个打住的手势,「三弟,请停止你的煽情,比赛还有一场。」 15 第二场比赛是剪羊毛。 农叔说我在剪羊毛上很有天赋,剃刀在手跟提笔写字似的行云流水,掉落的羊毛量不多不少刚刚好。 但我也有短板。 「沈莎莎,你不许插手!」余佩佩喝止了正在安抚羊驼的沈莎莎。 安抚被剃毛的羊驼对我来说实在太难了,所以一直是沈莎莎在帮我安抚它们的情绪。 从小白被我剪毛后的状态就可以看出来,我和羊驼只有互相伤害的较劲。 「乖。」大哥轻拍断毛台上的羊驼,悄声问农叔这只羊驼的性别。 农叔弯腰看了一眼,「你剃的这只是母的。」 大哥低头沉吟了一会儿,对断毛台上的羊驼反手就是一个壁咚,「女人,放心,我会轻一点的。」 「顾昊天,大哥真的是个很标准的霸道总裁欸,随时随地都能霸道起来,连物种不同也能霸道起来。」沈莎莎用手肘戳我。 「女人,如果你喜欢……」 「快快快,比赛开始了!」 我未出口的话被她打断。 我想说,沈莎莎,如果你喜欢,我也可以这么霸道。 虽然你总说要踏踏实实做自己,但面对你,我总想变成你心目中的「我自己」。 第二场比赛,我不仅输了,还是惨败。 剪毛剪到一半,我就收获了口水攻击。 勉勉强强剪完后,断毛台上的羊驼跳下来追着我 tui。 一只光秃秃的羊驼冲出来,用它白得发亮的身躯,帮我挡住了攻击。 「喝,tui、tui、tui、tui。」甚至还帮我还击了。 「小白,干得漂亮!」沈莎莎给小白鼓掌,它越 tui 越得劲。 小白这个小喷子,不枉我每天都给它喂双倍的牧草。 16 比赛没有决出胜负,但生意做成了。 大哥不仅和农叔签了合同,还打算投资农场,扩大羊驼养殖规模。 「虽然牛奶的味道普通,但羊驼比我家三弟可爱多了。」大哥和农叔握手,「当然要多养一些。」 农叔说今晚庆祝一下,请大家吃饭。大哥和余佩佩还有生意要谈,所以先走了。 「等等。」农场门口,余佩佩突然停住脚步。 「昊天哥哥,你真的不和我们回顾家了吗?」 我摇头。 「为什么大家都在追求不凡,而你自甘堕落呢?为什么时代在进步,你反而退步了呢?」 我知道余佩佩是为了我好。 我离开顾家,宁愿当个普通人都不向老爷子低头这件事,成为圈里的笑柄不说,叶狂风还到处跟人嚷嚷:「顾三少晚了十年的中二叛逆期还是来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些事如同一团乱麻梗在心口,我也还在试着捋顺它。 「沈莎莎,还有你,你究竟是在帮昊天哥哥,还是在害他?」 我挽住沈莎莎的手,「不关她的事,一切都是我自己决定的。」 「佩佩小姐,不劳你操心。我的草原我的马,我想咋耍就咋耍。」沈莎莎另一只手牵着小白,脑袋挨着我肩膀,「我的男人我的王,我的男人王中王。」 沈莎莎嘴里的「马」应该是小白,那她的男人就是……我? 嗯,这条语录是目前为止我听到最悦耳的。 「算了,我们走吧。」大哥让余佩佩联系司机。 司机来了,我跟大哥他们告别。 大哥关上车门前,留了一句话在外头。 「不想被俯视,那就长高点。」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正视我的。 17 晚饭时间,大伙儿聚在一起,农叔开了一瓶好酒庆祝。 大家围成一大桌,农叔给我倒酒,阿姨们招呼我吃菜,沈莎莎让我帮她夹两筷子夫妻肺片。 干锅冒着热气,把每个人的脸都蒸得红通通的。 饭后,食堂阿姨们拉着舞蹈老师沈莎莎跳舞,「广场舞来来去去就那几个姿势,我们都跳腻啦,莎莎你跳舞好,教我们几个新动作呗?」 舞蹈老师沈莎莎领着阿姨们跳起了熟悉的社会摇。 沈莎莎这女人,明明穿着灰扑扑的工装背带裤,白色 T 恤的袖口都沾灰了,看起来还是这么闪闪发亮。 真的只是因为她比较白吗? 阿姨们学会了动作,三五成群在琢磨动作,沈莎莎悄悄溜到我身边,拿了个杯子,让我给她倒凉茶喝。 「桌上的凉茶喝完了,桌下应该还有一瓶。」我弯腰找,发现那瓶凉茶滚到了不远处的树下。 我和她跑到树下捡凉茶。 「顾昊天,你看,今天的月亮缺了一个角,但还是很好看。」她抬头看月亮,眸中聚满了清辉。 我望向她眼里的月亮,是真的好看。 沈莎莎捧着杯子喝凉茶,唇角亮晶晶的。 「我也渴了,给我留一点。」凉茶的清香四溢,勾得我也想尝尝。 沈莎莎笑眯了眼睛:「我喝完啦,你再开一瓶……」 我发现几杯酒下肚之后,人会变得很偏执。无论是嚷嚷着「我没醉,再来一杯」的人,还是死死抱着空酒瓶子不撒手的人,都会执着于那一口没喝到的酒。 就连我,也执着于那点没喝到的凉茶。 于是我吻了上去。 我清醒地知道,今晚的月亮是缺的,而我的心是满的。 沈莎莎,今夜月色很美。 18 我以为那晚的亲嘴,是水到渠成。 接下来我和沈莎莎一定会干柴遇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可沈莎莎好像不是这么想的。那晚之后,她对我不冷不热,令我一时之间内摸不着头脑。 好在农场的工作是调休制,我这一整周都不用上班。 这是个坦白的好时机。 早晨起床,我来到沈莎莎卧室门口,提着一口气,准备敲门,然后和她摊牌。 踌躇间,手还未碰到门板,门就开了。 「你在干什么?!」沈莎莎吓得往后跳一步。 我转身就是一个门咚,「女人,我想对你说……」 那口提着的气在我心头乱窜,我咽了口唾沫,想把我的气血翻涌与心如擂鼓都掰碎了告诉她。 「说什么?」沈莎莎抬头看向天花板,一拍脑门恍然大悟,「说你是不可能爱上我的,所以要和我分房睡,是吧?」 「我……」千言万语都被她一句话给堵回去了。 「刚结婚那会儿你已经说过了,我记得很清楚呀。」沈莎莎推开我,一脸调侃,「别说,顾昊天,你那时还挺霸道的。」 我恨我霸道。 在沈莎莎那吃瘪后,我决定微信求助经验丰富的圈内好友。 ——「天哥,嫂子不是一般人啊,我也不知道你这情况该怎么处理……这样吧,我给你推个经验更丰富的霸道总裁。」 ——对方向你推荐了「再爱也要撒有那拉」 我加上了撒有那拉的微信,打算简单地跟他说明一下情况。 撒有那拉:「相信我,我会处理好和她的事情,给我一点时间,我处理好了就回来爱你……删了,勿扰。」 ? 19 没想到,我竟然会跟昔日情敌讨论感情问题。 撒有那拉?叶狂风说,总裁圈子里,属他经验最丰富,情感疑难问题找他算是找对人了。 叶狂风约我外出详谈。 我半信半疑地跟他讲了事情的经过:「因为我年少霸道不懂事,伤害了莎莎还一笑而过,所以她现在……」 「好好好,你不用再说了,我明白了。」叶狂风打断我,「不就是让她喜欢上你吗?」 「当、当然。」可我之前态度那么差,她还能喜欢上我吗? 「传统的那套霸道总裁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叶狂风突然放下二郎腿,正襟危坐,推了推鼻梁上根本不存在的眼镜。 「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一套还是很适用的,只要痞坏中掺杂着一丝不正经,不正经中含着一缕霸道、一缕幽默……就可以俘获芳心。」 听上去很有道理的样子,我赶紧追问:「那我应该怎么做?」 叶狂风邪魅一笑:「顾三少,听我的,你需要……」 20 沈莎莎一遍又一遍地冲洗手上的青椒,我背靠门口看着她。 「今晚吃青椒小炒肉。」沈莎莎估计以为我是来问今晚吃什么的。 其实不然。 她一拿起菜刀,我就伸手夺走,「女人,不准做这种危险动作,让我来。」 叶狂风说,要时刻体现我对她无微不至的体贴。 「顾昊天,青椒切那么大片怎么吃?」 哼,青椒切得很大片,当然是要引起你的注意。 我把菜刀拍在砧板上,上前捏住她的下巴,冷脸说出了叶狂风教我的话。 「shift,那今晚就吃你吧。」 冷脸代表痞坏,shift 意味着不正经。 沈莎莎拍开我的手,皱眉道:「……顾昊天,天热脾气暴,我不微笑你别闹。」 「我 ctrl,女人,你是不是想跟我玩禁忌游戏?」就算落了下风,幽默不能丢失,霸道也不能抛弃。 「做人呢,是该傲,但给你脸呢,你得要。」沈莎莎把菜篮里的一颗大青椒扔到我身上,「爬开。」 现实里的剧情,并没有按照我和叶狂风讨论的剧本走。 「alt。」我吃痛叫了一声。 饭桌上,沈莎莎低头吃饭,没有给我哪怕一个眼神。 这是……生气了? 我先道个歉,事后再找叶狂风算账。 「女人,对不起……」 话刚出口,她夹菜的手停在半空,干笑了一声。 我没想到自己的这句对不起,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顾昊天,你最近到底在搞什么?」沈莎莎放下碗,筷子摔在桌上,「表面夫妻是你说的,别动真感情也是你说的,你现在说这些……是在耍我?」 刚结婚那段时间,我说了不少类似的蠢话。 我说她简直就是生在我雷区的女人,夜夜不归宿;我让她独自面对顾家的七大姑八大姨的刁难,甩手当掌柜。 我当时甚至打算和她做一辈子的死对头。 我那时的确很混账,认为自己厉害得不得了。以为世家围着顾家转,公司围着我转,所以世界也要围着我转。 「现在说什么对不起?!」她把卧室门用力一甩,把我隔绝在外。 从前我故意气她,她总是波澜不惊,悠悠地反击,把我气到吐血。 这是我第一次见她生气。 可这次,我原本是要说爱她的。 21 沈莎莎跳社会摇的时候,总喜欢把花手的动作加上,经常念叨着:「花手不狠,地位不稳」。 我知道她的花手摇得狠,没想到她本人更狠。 沈莎莎生气的第二天,她毫无感情地通知我:她要出差。 时长是令我难熬的两个月,理由是让人无法反驳的「团队有演出」。 她走之前,还不忘拿寒冰似的的话扎我:「趁这个时间,你正好冷静一下,好好考虑我们之间的关系,是要继续表面当夫妻、当盟友;还是要因为一时的精虫上脑,冠冕堂皇地说爱我?」 死女人,什么叫精虫上脑?!我是……真的对你动心了好不好? 再说了,就不能有第三个选择吗? 比如说,我俩赶紧和好,然后一起白头到老什么的。 沈莎莎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扭开门,离开时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也别说什么离了我不能活的话,你还记得自己当初离开顾家是为了什么吗?现在倒好,不依附顾家,转而依附起我?」 死女人…… 谁依附你了?我离了你难道不能活? 22 死女人,我离了你照样能好好生活。 「小天,小天,你在干啥呢?!」农叔把我手里的牧草抢走,「你看看小白被你喂成什么样子了?」 只不过,会有点走神而已。 我喂小白的时候,手上一下接着一下给小白塞牧草,不小心把它的腮帮子都塞撑了。 「怎么了?」农叔头一回见我心不在焉的样子。 我讪笑着说没什么没什么,起身倒水时却把杯子摔了,清理碎片时把扫帚踩折了。 小白眯着眼睛,脑袋向后甩,鼻孔呼呼呼地喷气,像是在嘲笑我。 我提着半截扫帚跟农叔坦白:「我和沈莎莎吵架了。」 农叔一拍桌,立马给我批了两个月的假,拎着他的车钥匙,把我强行摁进副驾驶,说要送我去机场。 沈莎莎出差的地方叫达望城,坐飞机要三个小时。 被告知今天的航班已满,他锤了一拳方向盘,连忙调头送我去高铁站。 农叔猛踩一脚油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爱情这事,连一分钟都耽误不得,现在多耽误一分钟,将来就少爱一分钟。」 我一直没法感受到这「一分钟」的紧迫,直到我坐上高铁,窗外的风景开始模糊,屏幕上的数字从 15:00 跳到 15:01。 这时我才感觉到:我真的在一分钟一分钟地靠近沈莎莎。 我编辑了一条朋友圈,发了两张图:一张是窗外风景,一张是找了好久才找到的花手表情包,文案是:「追。」 可惜首赞和首评不是沈莎莎,是每天游手好闲、在朋友圈有房的叶狂风。 撒有那拉:「顾三少这是要开启漫漫追妻路?/偷笑/偷笑」 一想起叶狂风的 shift 和 ctrl 我就生气,我回他:闭嘴,回去找你算账! 什么漫漫追妻路?不过几个小时的路程而已。 23 「叶狂风是我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是天下第一乌鸦嘴。」 这是我坐在锃光瓦亮的木板凳上,望着大片水田思考得出的结论。 是的,我从傍晚一直思考到深夜,分析自己究竟是哪一环走错了。 先是从出站口处乘出租车,跟司机重复了三遍我的目的地:达望城。 下车后,我观察四周,发现周围人烟稀少,一点都没有繁华路段的喧嚣模样。 「达望城,妹挫,介力走四达望城。」司机和一位过路的大娘异口同声。 他们告诉我,往前直走五百米后才是中心。 好吧,沈莎莎毕竟是社会摇狂热爱好者,在城乡接合部有演出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朝着大路往前走,路过一间又一间土房子。五百米后,我在一家商店门口,遇到了一位少年,他告诉我,这里是大万村。 「嘚啊大,乌暗万,次温村。」少年用标准的拼音,字正腔圆地回复我。 大万村,达望城。 出租车司机竟然是个口音贼。 24 我是铁了心要去达望城找沈莎莎的。 我深谙「生活不是狗血剧,豪门的恩怨都是自己瞎整出来」的道理,决心要打开天窗说亮话,让她清清楚楚地明白:我和从前不一样了。 越快越好,越早越好,要赶在矛盾不可调和前,要赶在她心灰意冷前。 我要赶紧离开大万村。 「难。」商店少年双手插兜,仰头看我,「路过村口的出租车一个月只有一辆,就是你刚刚下的那辆。」 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能出去吗?大万村一村子人都不用出村的吗?这是什么与世隔绝之地?! 「镇上倒是有去达望城的大巴,可山路崎岖,你靠脚走到镇上怕是腿要断…… 不过还好你碰到了我,全村拖拉机开得最稳的小伙。」 商店少年一手捋刘海,一手从小脚裤的裤兜里掏出手机,向我展示付款码。 「天黑了,今晚先在我家住一晚,明早我开拖拉机送你去镇上,车费两百,住宿费三百,一共五百。」 啧,奸商。 我扫码付款,习惯性确认名字:「**杰?」 「黄宗杰。」 25 往事不必再回首,毕竟我明天就得走。 夜里的凉风有些刺骨,我拎起小板凳,挥手向水田告别,再见了,大万村。 明天一早,我将迎着初升的太阳离开这里,搭上镇上的大巴,去往达望城。 第二天早上六点,阳光同我想象般温暖。 黄宗杰逆着光,站在拖拉机前,扯了一把紧身 T 恤,小脚裤的裤脚高高挽起。 为表正式,他今天放弃了人字拖,穿起了豆豆鞋。 「QQ 飞车电信一区,大万村第一雷诺,请求出战。」黄宗杰双手擦过锅盖头,仿佛战士带上头盔。 我坐上拖拉机,对他竖起大拇指:「小伙今天很精神。」 他噙住嘴角的笑意,双手紧握方向盘,腰板挺直,眼神坚定地落在远方。 拖拉机启动发出的「突突」声,像是战士出征时的激昂号角声。 「突突突突